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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60万购得法院拍卖房 十多租户占据怎收楼?

        通过司法拍卖花了260万元竞得一处私宅房产,本想着高高兴兴地收楼入住,却发现该处房产早已被一手业主卖了出去,目前住满了租客。花了钱买楼,却住不进去,余先生为了这栋楼耗时耗力,且百思不得其解,为何法院公开拍卖的房产还会出现无法收楼的情况?深圳宝安法院方面回应表示,需要余先生与“私宅所有人”自行协商解决。

    蹊跷:法院拍卖前房已被转手 

    市民余先生竞得的这处私宅位于西乡街道盐田社区新三村下三排6号。 

    2014年8月,余先生在法院公开拍卖公告上看到了这处房产,一栋4层楼房,占地120平方米。“我计划的是一层自己家人自住,其余的三层租出去。”余先生在2014年9月5日参加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拍卖会,并在当年9月25日得到了法院的行政裁定书,裁定本栋楼归余先生所有。余先生共支付了256万元的楼价以及51200元的交易服务费。 

    拿到法院行政裁定书之后,余先生一家高高兴兴地准备收楼,没想到却发现楼内住满了租户,而且租客拒绝搬离,他们一家根本无法入住。

    但是,令余先生更加郁闷的是,经过一番调查他才发现,这栋房产在法院拍卖之前,原业主李某光因为欠钱早已私下将房子卖给了他人。

    奔波了多个月,余先生发现投诉无门。他表示,在看法院公开拍卖的公告时已经知道,这是原房东李某光与他人有债务纠纷才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的,但考虑到是法院执行的拍卖,而且各种手续都齐全,法律依据充分,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最终决定竞拍。“没想到房子早已被卖了,法院却没有查清楚就将房子进行拍卖。”

    一房两主 谁是受害者?

    余先生多次与租户交涉时,一名自称是债主的男子也赶到了现场,该男子承认房屋是经他手出租的。该名男子姓易,记者昨天联系到了他。

    “我们也是受害者,余先生也是,现在只能走法律途径了。”易先生对记者表示,他是这套房产主人的代理人。早在2011年,原业主李某光将这套房产进行了私下交易,以百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易先生的老板姜某东,现已转租给了十多个租客。

    易先生透露,2014年6月,当时发现宝安法院要拍卖该套房产时,就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异议,没想到异议结果还没有出来,房子在9月份就已经被拍卖了。

    “我们和余先生都是受害者,最终还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给我们一个公道。”易先生表示。

    而余先生表示,就此事也多次找到宝安法院进行情况说明,寻求法律援助。“宝安法院却要求我们自行协商解决,而协商的结果却是对方姜某东要求我们再补偿数百万元。这让我们无法接受。”余先生表示。

    谁来清场?

    法院:不负责清场交付

    余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。记者昨天在深圳论坛上看到,2013年9月,深圳的黎先生花费2000万元从深圳宝安法院通过司法拍卖购入一栋楼房,没想到刚入住就被原业主赶了出来,原因是该楼在拍卖前就已经有部分楼房被一手业主卖出,其中的复杂原因导致黎先生迟迟无法收楼。

    “我发现收不了楼之后,就要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清场,完整地向本人交付拍卖房产,但宝安区人民法院拒绝执行。”余先生向记者表示,现在完全不知道该向哪里投诉或者寻求帮助,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够拿回自己缴付的钱,退还房产。

    律师:可起诉房屋占有者

    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房产,但是由于被他人占用无法收楼,遇到这种糟心的事,到底该如何处理?

   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的曾报春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针对余先生的遭遇建议首先向法院的信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“然后就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。”曾报春表示,余先生无法起诉法院,只能是对于相对人(房屋占有者)进行法律诉讼。“谁占了你的房子,就应该去告谁。”但曾律师也表示,从目前的材料上来看,可以肯定法院在此单拍卖中存在很大的漏洞,单从公信力而言,法院在进行司法拍卖之前,应该对于房产的目前使用人和所有权方面进行核实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来源:广州日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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